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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机构改革后办公家具、设备设施配置需求的通知
2018-04-30   审核人:

院属各有关单位(部门):

    按照武船院党发[2018]9号关于印发《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岗位职数配置方案》的通知和院长办公会纪要[2017]23号《关于机构改革后办公用房调整有关事宜》的相关精神要求,后勤服务集团已通知办公用房的具体方案,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机构改革后各相关单位(部门)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设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相关会议通知精神,原则上现在使用的办公家具不予搬动,采取移交给接受单位(部门)方式;办公电脑及相关设备可随人员带到新办公地点。

2. 需重新调整配置办公家具、设备设施的,请以单位(部门)集中申报的方式,提出需求清单,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稿发qq:121591019,纸质稿请单位或部门行政领导签字后交国资处),国资处将集中实施政府采购或院内调配调拨予以解决。

3.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湖北省政府下发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设施等配置标准,严格审核各相关单位(部门)提出的配置需求申请。

4. 鉴于目前学院机构改革尚在进行中,请相关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经院党委明确后,及时着手了解审核本单位(部门)需求情况并提出需求清单,因全部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均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过程较长,国资处力争在全部有需求的单位(部门)提交配置清单经严格审核后及时实施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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