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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机构改革后办公家具与设备配置情况的通知
2018-07-11   审核人:

院属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湖北省政府下发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设施等配置标准,国资处会同院办、人事处、后勤集团等,对学院机构改革后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的办公家具与设备配置需求进行了严格审核,与相关单位(部门)在新办公地点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了办公家具与设备配置计划,并实施政府采购完毕,现将供货安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仔细核对学院机构改革后办公家具与设备配置情况表(见附件),如有遗漏,请尽快联系国资处增补。

2. 近日国资处将安排家具供应商陆续送货并安装到位,请将收货联系人报国资处。(建筑学院和计算机学院的办公家具将暂时存放于后勤集团安排的房间,待东教学楼维修完毕后安装。)

3. 办公设备已全部到货,如需领用,请联系国资处办理领用手续。

4. 对于需要增补的办公家具及设备等,国资处汇总后将与相应供应商另行签订采购补充协议,尽快配备到位。

 为保证学院机构改革后各有关单位(部门)正常办公,国资处将全力以赴做好办公家具与设备等配置工作,相关送货安装、领用事宜请联系张明珠老师(电话:13419537372)。

国资处

2018711

附件:学院机构改革后办公家具与设备配置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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